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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资讯
  • 索引号
    20240913-182041-842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四部门联合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推进会

2018126日,石屏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在县教育局电教培训中心二楼报告厅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各中小学分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及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石屏县内各培训机构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的通知》(红教联〔20183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推进整改力度,确保实现年底前完成石屏县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任务。

会议传达了省州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厅〔201810号)、《红河州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的通知》(红教联〔201838号)、《云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设置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根据《石屏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的通知》(石教联发〔201817号)安排部署了石屏县整改工作,并与各培训机构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

会议指出,在前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石屏县内存在安全隐患、无照无证、有照无证、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培训与招生挂钩等现象的校外培训机构将作为本次治理整改对象。以教育局牵头,成立四部门联合整改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领导小组,分两个阶段全面组织实施,于20181220日前整改完成。并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审,依法按“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分类整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坚决整改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会议要求各中小学要深入开展宣传,在认真组织家长学习《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基础上,引导家长签订《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承诺》,引领家长科学理性认识校外培训的目的。要求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配合;严格执法,严肃纪律;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