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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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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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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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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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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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6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4846061 电子邮箱:sphbj001@1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6622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屏县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 | 石屏县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区 | 石屏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拟设置2个容积为50m³的立式LNG储罐,储存规模共为100m³,储存量42.75t,供气能力为5000Nm³/h。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逸散天然气经放散管(10.5m)放散、呈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至外环境。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管网,依托园区东北侧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石屏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放置园区内的垃圾收集点,最终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处置率为100%。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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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公网安备 5325250200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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