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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5-0093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关于大坝安全责任人的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库管理所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现将石屏县辖区内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事项公示如下:

大坝安全责任人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度汛安全。

一、政府责任人职责:负责全面履行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大问题。

二、主管部门责任人职责:负责全面履行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三、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职责:负责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水库大坝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工作,具体落实水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2025年度石屏县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石屏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附件:2025年度石屏县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