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14日在石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