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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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zjj/2026-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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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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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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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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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GK12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GK13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GK14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GK15 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是:负责县城区主次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及处理,公厕管理,餐厨剩余物收集处理,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县城区亮化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县城区绿化设施建设和维护,城市园林绿地的规划,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超编22辆。超编原因为:另外22辆车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结合单位实际,重点工作如下:
(一)常态化开展餐厨垃圾收集处置
常态化开展餐厨垃圾收集处置,对餐饮企业(商户)进行摸排、宣传、整改,确保应收尽收。建城区采取分发收集桶至餐饮企业后专人收运、集中定点处置的方式;沿湖村庄采取收集员定时到每户村民家中统一收集,并定点集中处理的方式;日均处置餐厨垃圾约22吨,所有日产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2025年1至12月共计处理餐厨垃圾7425.08吨,其中沿湖村庄290.49吨。
(二)规范化综合整治垃圾填埋场
1.保障生活垃圾集中外运
石屏县垃圾处理场填埋库区设计库容为49万立方米,2024年8月已满库,目前建成区及乡镇日产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建水焚烧处理,2025年共计收集转运生活垃圾43075.03吨;转运处置费合计3661377.55元。
2.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排放
目前渗漏液日处理规模为250吨,基本能够满足石屏县垃圾处理场渗漏液处理需求,2025年共计处理渗滤液39366吨,达标排放净水12437.5吨,净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调节池现存垃圾渗滤液5000立方,处于安全液位。
3.消除生态环保安全隐患
2024年7月启动实施石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环保应急抢险处置工程,根据垃圾坝位置及下游地形条件,结合渗滤液调节池位置,在垃圾坝下游设置平行于坝轴线的止水帷幕,以防止渗滤液向下游扩散泄露。该项目于2024年8月25日开工,完成了止水帷幕体工程建设,通过闭水试验,2025年4月17日竣工。
(三)积极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规范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2025年石屏县现阶段报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共计6个,其中4个项目已正在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2个项目完成备案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清理新增违规堆放点位,2025年排查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点位19个,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整改完成,累计清理建筑垃圾8610吨,有效遏制了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现象,确保新增违规堆放点位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四)严格考核清扫保洁机制,强化卫生监督制度
在2025年1至12月对石屏县宇辰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考核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考核标准,质量要求精细化,对发现问题和市民反映情况及时处理并反馈。2025年截止12月累计考核扣罚分194.80分,扣罚服务费88140.05元。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县级督查组每个月对32网格片区、重点点位、城郊结合部等区域进行督查,共计开展了3轮督导检查,反馈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相关问题26个,完成整改26个;我中心根据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抓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常态长效保持。
(五)规范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明确从申请受理、现场勘查、性质认定、费用核算到许可决定的全流程规范,同时将审批流程录入政务系统,实现线上留痕、全程可追溯。2025年1月至12月共计办理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审批49件、城市道路占用审批审批25件、促销活动设置审批148件、户外广告牌设置审批131件。
(六)加强绿化管护工作,提升城区绿化景观品质
2025年围绕城区绿化精细化管养和生态环境提升目标,针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对文化公园、三岛淳风牌坊、图书馆周边、南城门对面小公园、城河、湖滨路等区域绿化树木上大面积缠绕菟丝子,以及湖滨路人民医院门口小公园存在菟丝子与五爪金龙混生的问题,严格按照“分类施策、精准除治”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清除行动,组建专业除治队伍,结合不同物种特性实施针对性治理。完成小火车站附近、环城北路沿线补栽补种工作,同步实施9号路新建道路绿化种植任务,全年累计新种及补植乔木约130株,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绿化体系,提升整体景观效果。
(七)保障市政道路亮化设施完好
组织人员对建成区所有市政道路路灯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路灯灯杆底部线路检修口盖缺失、电线与接头裸露、灯具倾斜等安全隐患及影响亮灯的故障点。同步整治路灯井盖缺失、破损、松动、四周不平整、沉降或高出路面等现象,确保设施完好、安全、合规,实现故障“早发现、快处理”,保障动态亮灯率不低于100%;监督运营公司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制度,落实养护责任到人、到路段;配备应急抢修队伍,确保突发故障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修复,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亮灯率下降。
(八)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动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开展了主题为“分类齐参与、低碳新时尚”的宣传活动。一是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展板4块,指派4名工作人员到异龙湖湿地公园开展垃圾分类宣活动,主要针对游客、学生等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400份;二是组成垃圾分类宣传小组在县工会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并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共计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600份,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覆盖人数约350人。三是利用广告果皮箱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制作两种模块的宣传广告各200份,装放至主干道广告果皮箱宣传栏,主要覆盖湖滨路、屏阳路、凤凰路、汇源路、汇源路。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971508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5086.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2535.39元,增长8.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2535.39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化债支出;增加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处置支出;增加文化公园袁嘉谷雕像修缮工程项目经费支出;正常调资增薪,各种保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9715086.49元。其中:基本支出8234626.49元,占总支出的84.76%;项目支出1480460.00元,占总支出的15.24%;无上缴上级支;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2535.39元,增长8.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4603.39元,增长7.08%;项目支出增加217932.00元,增长17.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化债支出;增加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处置支出;增加文化公园袁嘉谷雕像修缮工程项目经费支出;正常调资增薪,各种保险增加。具体见下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34626.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51703.01元,占基本支出的9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923.48元,占基本支出的2.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046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2948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保应急抢险处置工程支出500000元,政府性基金化债支出320580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处置支出8900元。
城区绿环管养项目经费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街道绿化和公共绿化的补种、修剪、农药防治、冬季涂白、浇水等日常管养维护;
文化公园袁嘉谷雕像修缮工程项目经费支出100000元,用于修缮袁嘉谷雕像;
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50980元,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33220元,其余17760元用于福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4506.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0%。与上年相比增加441955.39元,增长4.94%,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939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2%,完成年初预算的47.7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458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化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1470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7%。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6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薪,增加公积金缴纳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00.00元,决算为22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360.00元,增长48.74%。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00.00元,决算为224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 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360.00元,增长4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360.00元,增长48.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22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360.00元,增长4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划拨一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石屏县垃圾处理场环境突发事件抢险和日常安全保障工作检查;建成区环境卫生、绿化管养、亮化设施等日常巡查及社会化服务综合质量考评巡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66177466.68元,其中,流动资产14402.91元,固定资产30913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67053.74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公共基础设施31404637.0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22平方米,账面原值431850.3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641.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附件【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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