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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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gaj/2026-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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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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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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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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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公安机关专职负责生态环境、森林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的实战警种,兼具刑事侦查、治安管控、生态巡护职能,是公安体系重要组成力量。主要承担守护森林、湿地、河湖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湖区社会治安秩序,侦办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类刑事犯罪案件,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可持续发展与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下设情报信息中队、侦查中队2个股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实有人员、其他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严格落实各级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防控举措,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昆仑行动、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全力守护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有效维护全县环食药领域安全稳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石屏县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故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488301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3010.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18198.41元,下降2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8198.41元,下降21.26%;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因财力有限,本年预算项目收入未达到预期、项目资金执行力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4883010.09元。其中:基本支出4732813.62元,占总支出的96.92%;项目支出150196.47元,占总支出的3.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8198.41元,下降21.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7228.39元,下降17.11%;项目支出减少340970.02元,下降69.42%;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因财力有限,本年预算项目收入未达到预期、项目资金执行力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32813.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23113.62元,占基本支出的91.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97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196.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所有项目开支及开展主要用于环食药侦领域日常执法办案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010.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18198.41元,下降21.26%,完成年初预算的81.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4717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4%,完成年初预算的90.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8948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7696.4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买一辆新车。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03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7%,完成年初预算的52.88%。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097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完成年初预算的86.02%。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本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两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和人员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68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82.9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包含存在职人员工资扣缴部分和单位承担部分组成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积金基数总量变动造成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171.00元,决算为1608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777.15元,下降91.25%。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135.00元,决算为15839.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48%,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36.00元,决算为2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2%,完成年初预算的0.2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370.7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350.42元,下降4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00元,下降18.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00元,下降18.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171.00元,支出决算为1608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777.15元,下降91.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135.00元,决算为1583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36.00元,决算为2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执法执勤用车更新购置需求比上年减少,随着旧车逐步更新,车辆维修维护费下降;本年接待事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2370.7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350.42元,下降4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00元,下降18.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执法执勤用车更新购置需求比上年减少,随着旧车逐步更新,车辆维修维护费下降;本年接待事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领域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700.00元,比上年减少58047.28元,下降12.41%,,主要原因:一是因本级财力有限,财政收入未达到预期;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等必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资产总额7640824.68元,其中,流动资产141029.03元,固定资产7499795.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89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108.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附件【石屏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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