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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mzj/2026-0003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殡仪馆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殡仪馆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政策、法规;配合监督检查殡葬法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违法案件;提供遗体接送、冷藏、整容化妆、火化等有偿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接待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度我单位的重点任务是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需求,以“至优的服务、至尊的态度、至善的关怀”为服务理念,努力为治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周到、优质、惠民”的系列化服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25年度收入合计202200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5558.08元,占总收入的88.8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226321.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1.19%;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2.86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1936.80元,增长1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3935.65元,增长18.00%;事业收入减少51845.00元,下降18.64%;其他收入减少153.85元,下降55.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增,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25年度支出合计2045454.02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975.62元,占总支出的83.40%;项目支出339478.40元,占总支出的16.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6190.81元,增长10.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7287.59元,下降7.45%;项目支出增加333478.40元,增长5557.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增,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5975.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7755.84元,占基本支出的8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8219.78元,占基本支出的1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478.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经费45000元,主要用于对石屏县户籍的低保、五保、特殊优抚对象进行火化补助。

石屏县殡仪馆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经费78900元,主要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正常运转的电费、殡仪车保险费、火化炉用油费等。

殡葬服务收入项目经费215578.40元,主要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正常运转的物业管理费、殡葬用品采购、火化炉尾气监测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55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8%。与上年相比增加234935.65元,增长15.5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90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9%。主要用于维持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殡葬执法队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60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2月人员减少2人、3至7月人员减少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0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2月人员减少2人、3至7月人员减少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04.00元,下降32.8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04.00元,下降3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04.00元,下降32.8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状况良好,本年无大修;厉行节约,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704.00元,下降3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状况良好,本年无大修;厉行节约,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殡仪馆遗体接运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殡仪馆资产总额3757834.19元,其中,流动资产181246.82元,固定资产357658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8882.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5333.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殡仪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