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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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czj/2026-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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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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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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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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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开展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订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域内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上级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石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石屏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监督检查科、预算科、债务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科、石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石屏县财政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不断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激励引导功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加大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提高税收收入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二是加力盘活国有“三资”,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围绕处置盘活总体思路,突出重点领域,提升资产处置效益,处置牛达国有林场国有商品林林地租赁及林木资源收入34,662万元、处置城东鲜豆腐园区污水处理厂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收入8,200万元。三是强化资金和库款保障,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盘活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1,615万元,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11,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205,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资金6,4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0万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大力增福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位,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2025年“三保”支出169,972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23,850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1,86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4,253万元。严格按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硬化约束预算,严控其他支出,从源头控制财政支出管理,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低效无效支出和标准过高支出,确保“三保”支出及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累计支出839万元,同比下降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2万元,同比下降32.9%,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0万元,同比下降10.8%;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同比下降37.2%。
(三)稳妥有序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将政府债务到期本息纳入预算管理和穿透式监测系统管理,全过程强化风险监管,按照省州批复化债方案,积极履行还款责任,累计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金39,627万元(含再融资偿还35,400万元),利息14,003万元,未发生逾期债务,债务风险等级维持在安全区间,切实维护好政府举借信用。加强隐性债务常态化监管,认真落实较大规模置换债务政策,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加强跨部门协作,强化金融活动风险监控与宣传,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金融领域风险,做好常态化开展涉非涉稳风险隐患摸排、预警和处置。
(四)奋力强支撑,重点领域得到有效保障。坚持民生优先,完成民生支出209,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其中:教育支出58,9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8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5万元,农林水支出40,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57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财政衔接资金投入8,099万元,安排项目49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0个,投入资金5,436万元,占比67.1%;沪滇协作资金投入3,397万元,支持项目建设6个。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584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76万元,各项重点领域得到有力保障。
(五)聚力强监管,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精心组织开展2025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5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推进全县63个部门绩效管理,年内完成1个乡镇综合运营能力评估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2个专项债券资金及4个项目资金(四本预算)的绩效评价,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充分发挥“以评促效”的积极作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应公开已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137个,采购意向公开率为100%。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64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733万元,节约资金7,917万元,节约率为22.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石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强化国库资金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综合监控模块,对“三公”经费、“三保”资金、财政直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实施穿透式管理,动态监控、转移支付监控资金共925笔77,555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455470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54697.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2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04194.71元,增长19.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04235.02元,增长19.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0.31元,下降84.63%。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及新增2021年10月至2025年12月31日办公场所租赁经费项目,增加了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4554697.96元。其中:基本支出9747573.45元,占总支出的66.97%;项目支出4807124.51元,占总支出的33.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85231.02元,增长19.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3940.01元,增长8.50%;项目支出增加1621291.01元,增长50.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及新增了2021年10月至2025年12月31日办公场所租赁经费项目,增加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47573.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68462.60元,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9110.85元,占基本支出的5.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7124.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208314.71元,主要用于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下乡检查等的差旅费、电话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587721.00元,主要用于维护中心机房,确保所有财政业务系统正常平稳运行。
财政委托业务项目经费587030.00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31日办公场所租赁项目经费889716.8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31日办公场所租赁费。
2025年办公场所租赁项目经费288556.80元,主要用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办公场所租赁费。
2025年8月至12月西部志愿者省级生活补助项目经费4166.65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西部志愿者2025年8月至12月生活补助。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项目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86818.55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
信创项目经费388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信创电脑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4697.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04235.02元,增长19.79%,完成年初预算的90.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0847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3%,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经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250000.00元,年中预算执行根据工作实际支出5870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447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44.1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退休金划拨人社局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352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8681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8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信创电脑购置。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26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4627.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52.87元,下降64.9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475.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78%,完成年初预算的4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51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22%,完成年初预算的3.4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55.13元,增长1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108.00元,下降84.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108.00元,下降84.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27.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52.87元,下降64.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47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51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任务,减少了不必要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基层减负,减少了下乡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上级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减少,相应接待任务减少,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55.13元,增长1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108.00元,下降84.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108.00元,下降84.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任务,减少了不必要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基层减负,减少了下乡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上级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减少,相应接待任务减少,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外出培训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种检查、考核、调研以及工作咨询、汇报、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110.85元,比上年增加18291.15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财政局资产总额597660.43元,其中,流动资产65935.31元,固定资产531725.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431.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747.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568.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111.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457.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324.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9324.6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附件【附件:石屏县财政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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