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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rsj/2026-0003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加强公务员管理职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2)加强促进就业创业职责,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加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5)统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整合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职责,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管理,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

(7)根据国家、省、州、县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为独立核算的行政机关,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石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职称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执法监察科、基金监督科、人事科。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和石屏县社会保险局。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科、职称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执法监察科、基金监督科、人事科。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23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了人事部门的职能。一是认真完成了事业人员档案达标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四是认真做好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五是拓宽信息渠道,提升为高校毕业生服务质量;六是扎实推进劳动保障各项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8984670.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99617.84元,占总收入的97.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5053.13元,占总收入的2.2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95346.29元,下降1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41594.45元,下降12.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53751.84元,下降22.28%。主要原因2025年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接近尾声,全年未支工程款及相关设备购置。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2025年单位使用公岗见习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9122832.02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2116.06元,占总支出的29.22%;项目支出27690715.96元,占总支出的70.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69921.39元,下降12.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8766.72元,增长16.26%;项目支出减少7168688.11元,下降20.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因每年职工正常晋升,基本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因2025年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接近尾声,全年未支工程款及相关设备购置,2025年单位使用公岗见习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补助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32116.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54311.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7804.28元,占基本支出的5.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90715.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质量检测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质量检测费;

公益性岗位人员及见习生项目经费1023214.18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及见习生生活补助及社保缴费;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项目经费3236627.97元,主要用于支出全县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金支付;

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13966691.81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见习生人员生活补助,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费支出;

基层治理专干项目经费184125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基层治理专干人员每月生活补助支出;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项目经费79032.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保设备购买费;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经费2632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

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经费37728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全县外出务工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支出;

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项目经费300000.00元,用于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避免担保贷款出现呆账坏账时,作为担保基金抵到银行;

2025年偿还拖欠企业债务项目经费5883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因工程拖欠企业的工程款,服务类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11317.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8%。与上年相比减少6129894.45元,下降14.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379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主要用于支付人力资源事务人员经费开支及日常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每年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石屏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测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3945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2%,完成年初预算的81.61%,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险事务人员经费开支及日常开支及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及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及高校毕业见习生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资金属于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043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类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相应社保缴费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90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1%,完成年初预算的2301.87%,主要用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乡村公岗人员生活补助及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劳务协作项目资金属于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20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78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653.89元,下降75.8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76%,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6837.00元,占财政拨款“7837.00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24%,完成年初预算的5.9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265.89元,下降9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88.00元,下降51.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388.00元,下降51.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653.89元,下降75.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68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及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265.89元,下降9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88.00元,下降51.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及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804.28元,比上年增加7946.92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2025年职工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1258323.39元,其中,流动资产387319.49元,固定资产8458342.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661243.20元,无形资产4751417.9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065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5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6042.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17.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3125.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