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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rmzfbgs/2026-0008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一)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任免。

(十二)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五)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十六)完成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其及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分别是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分别是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石屏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注: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3”工作思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新提升,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收入合计10142241.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2241.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3065.91元,下降4.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3065.91元,下降4.7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资金困难,减少人大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支出合计10142241.12元。其中:基本支出8803688.64元,占总支出的86.80%;项目支出1338552.48元,占总支出的13.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3065.91元,下降4.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7229.45元,下降4.42%;项目支出减少95836.46元,下降6.68%;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增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资金困难,减少人大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03688.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95176.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8512.30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8552.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常委会例会经费6262.00元,主要用于常委会会议所需会议用品、资料、材料打印、误工费、住宿费、餐费等的费用支出。

2、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支出。

3、工委工作经费389479.98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工会经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用车使用费等费用支出。

4、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218789.0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期间资料印刷服务,复印纸、会议用品购买,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补贴及会议保洁、用水、用茶,会议宣传等费用支出。

5、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54167.50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调研、视察工作费用的支出。

6、人大代表履职经费6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州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贴。

7、代表活动经费353654.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调研、视察、代表联络室建设等工作费用的支出。

8、“三沿”地区、世界环保行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费用的支出。

9、信创项目经费322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2241.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减少503065.91元,下降4.73%,完成年初预算的92.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7395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2%。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会议费、代表工作、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项目——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778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完成年初预算的41.8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括退休人员部分经费,但这部分经费由社保发放,不含在决算数中。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396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主要用于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43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5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55.00元,下降52.3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5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55.00元,下降52.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955.00元,下降52.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55.00元,下降52.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45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55.00元,下降52.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围绕人大工作开展调研、视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512.30元,比上年减少23066.66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66401.80元,其中,流动资产32454.10元,固定资产533947.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743.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15.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182.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022.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