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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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xfj/202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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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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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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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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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石屏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接访督办科。设置1个事业单位:石屏县信访信息技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石屏县信访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县信访局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3”工作思路以及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群众信访事项均有人负责、依法办理。
1.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精神和“五个法治化”要求,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及时将有关政策文件和工作规范转发到各部门和各乡镇,在接访窗口张贴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对群众信访事项做到来访必登,并依法出具受理告知书和不予受理告知书,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2.及时准确移送揭发控告类事项。对来访反映干部违法犯罪、违反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直接引导信访人向县纪委监委反映;对群众投递涉纪检监察的举报材料,及时转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2025年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及举报干部来信3件。
3.明确告知“不子受理”事项。对已经受理而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信访事项;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且在复查(复核)期限内的;对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明确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今年来,已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10份。
4.明确告知“不再受理”事项。对已有复核意见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对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明确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
5.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严格将信访事项分为通过信访程序、依法分类程序办理。2025年通过行政三级程序处理52件,依法分类引导其他法定程序处理65件。
(三)抓实源头治理、不断推进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
1.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来电办理工作的同时,及时处理领导信箱、微信信访、一县一码、网上投诉、人民网留言,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畅通。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系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安排熟悉接访工作的人员常驻社治中心“信访受理”窗口接待来访群众。2025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0批131人次,同时及时转送交办和跟踪督办受理信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制度。协调服务县级领导接访下访群众133批194人次,阅批信访事项36件次;县委信访联席办认真摸排的基础上制定了《2025县级党政领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明确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51件,已全部化解。
4.持续抓好信访受理转送交办业务工作。强化信访业务培训工作,打造信访业务强兵,认真组织全县信访骨干参加省、州信访法治化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160人次,进一步提升受理、办理法治化水平。督促责任单位在信访系统中如实准确登记信访事项,把调解工作贯彻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切实把人员吸附在当地。适时开展办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改进,纠正,对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质量不高、拖延塞责的单位进行督办,最大程度推动群众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到位。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共151件次,其中来信5件,个体访43批74人次,集体访9批79人次,省委书记省长信箱信件9件,人民网留言30件,网上信访32件,微信信访7件,上级转信16件;信访总量与2024年同期相比下降0.22%。全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达97.5%。督办信访件2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1条。
5.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对存在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及时提醒并指导责任单位按程序、按要求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及时总结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信访形势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今年来,县信访局向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务会汇报工作各1次,未发生集体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的情况,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信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14211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2113.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36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835.26元,增长1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859.55元,增长11.18%;其他收入减少24.29元,下降91.14%。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组字〔2025〕36号新录用1名公务员,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外单位拨入信访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信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142113.2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957.46元,占总支出的90.09%;项目支出113155.80元,占总支出的9.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610.81元,增长7.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685.90元,增长19.33%;项目支出减少91075.09元,下降44.5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根据石组字〔2025〕36号新录用1名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财政资金困难,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8957.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2285.54元,占基本支出的9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671.92元,占基本支出的6.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155.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红财建发〔2025〕90号信创项目经费966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石财预调整〔2025〕81号2025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的办公费用7694.53元、行政补助工会经费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05.47元。
3.石财预〔2025〕1号信访及综治维稳工作经费83495.8元,主要用于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办公费用支出2000元、差旅费2380元、劳务费46715.8元、委托业务费18000元、福利费6400元、办公设备购置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信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11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4859.55元,增长11.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53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7月新招考录用公务员1名(石组字〔2025〕36号吕枢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访工作的办公费用、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资金未编制年初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19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完成年初预算的78.4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调整缴费基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10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调整缴费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资金未编制年初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6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9%。主要用于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调整缴费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8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3.00元,下降31.3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81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3.00元,下降31.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3.00元,下降31.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3.00元,下降31.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8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3.00元,下降31.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3元,下降31.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治维稳、信访相关工作产生的3批次12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信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71.92元,比上年增加8810.40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是新招考录用1名公务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8393.8元、水费700元、租赁费400元、公务接待费817元、工会经费4593.12元、福利费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7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信访局资产总额65300.73元,其中,流动资产21152.14元,固定资产42021.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26.6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2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80.8元,固定资产增加8477.74元,无形资产增加2126.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石屏县信访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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