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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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swj/202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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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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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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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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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屏县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六)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石屏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协商一致。
2.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石屏县水务局牵头,会同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与农村水利水电科、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及安全生产科、建设运行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料、水政综合执法队。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石屏县水务局(本级)
2.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3.石屏县阿白冲水库管理所
4.石屏县黄草坝水库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石屏县水务局(本级)
2.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3.石屏县阿白冲水库管理所
4.石屏县黄草坝水库管理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州各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水务各项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取得显著成效。
(一)河湖管护得到新提升。2025年以来,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湖)7000余次,通过APP巡河发现并整改河(湖)问题40余件;完成全县31条河(湖)库渠的健康评价报告;组织开展清河行动100余次参与1万余人,清理河湖沟渠塘108条(个)596公里,清理垃圾、淤泥等杂物32.14万余吨;整改销号自查河湖“四乱”问题2个,水利部推送疑似河湖“四乱”问题核查图斑2个;累计交办并整改问题51个;截至11月2日累计向异龙湖实施生态补水2772.38万m³,推动入湖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二)水利建设实现新发展。完成宜其达水库、水瓜冲水库、杉老林水库3座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有序推进异龙湖流域秀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哨冲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2025年石屏县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5件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2025年石屏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竣工验收;特别国债项目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高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工,深化异龙湖流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建设,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大中型引调水、河道治理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1至10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191万元,中央水利投资计划856万元(占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22.5万元资金总额的92.8%)。
(三)依法治水取得新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双控制度,严格取用水管理,截至目前新办取水许可7家,延续取水许可4家,完成用水权交易2单,办理1起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罚款7.2万元并督促完成整改;开展水事纠纷专项排查1次,参加州水利局案卷评查1次,提交案卷4份,优秀率100%。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平方公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9万元;组织开展石屏县杨广城小流域水土保持碳汇交易试点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完成红河州首单小流域水土保持碳汇交易;加强8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四)谋划储备培育新动能。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备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异龙湖保护治理等政策支持领域,谋划重大项目17件,总投资约26.67亿元;完成石屏县水网建设规划和批复实施,含保高质量发展水资源配置工程、保粮食安全高原特色农业灌溉工程、当生态文明排头兵河湖保护治理工程、保江河安澜防洪减灾工程、强数字赋能水网智慧化工程等方面项目3105件,规划总投资为465.808亿元。
(五)水利安全适应新常态。切实压实防汛减灾救灾责任,开展全覆盖防汛备汛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64座水库的大坝安全及防溺水管理,健全水旱灾害防御机构、物资储备、值班制度、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和运用计划(方案)。持续加强农村供水动态监测、动态清零,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开展全面排查5次,对全县因旱拉水送水1042车8313立方米,涉及人口6825人,大牲畜987头。及时办理政府救助平台等反映饮水安全问题5件。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基层减负,从严从实抓好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1,519,71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78,219.37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492.57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926,797.19元,下降57.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313,942.04元,下降57.54%,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项目较2024年减少286.5万元,国债资金安排的项目2025年较2024年减少11,530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12,855.15元,下降93.66%,主要原因是2025年其他收入为收支专用存款账户利息1,492.56元、红河畅享网络有限公司拨入项目前期费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2,589,482.53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4,295.04元,占总支出的22.07%;项目支出48,775,187.49元,占总支出的77.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856,235.47元,下降56.97%。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项目较2024年减少286.5万元,国债资金安排的项目2025年较2024年减少11,530万元,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7,029.69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石人社发〔2025〕91号招考录用1人、石人社发〔2025〕136号退休1人、石人社发〔2025〕45号1调出1人;项目支出减少83,163,265.16元,下降63.03%,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项目较2024年减少286.5万元,国债资金安排的项目2025年较2024年减少11,530万元,支出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14,295.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32,890.61元,占基本支出的92.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1,404.43元,占基本支出的7.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75,187.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668,753.99元。
1.水体项目经费8,573,000.00元,主要用于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异龙湖补水区水库及河(渠)管管护工作支出。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经费1,346,134.00元,主要用于高冲水库清淤扩容、老冷沟水库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6,06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支出。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费5,472,38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哨冲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屏县异龙湖流域秀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石屏县2025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等支出。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2025年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石屏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一期)支出。
6.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1,149,000.00元,主要用于马鞍山水库、大练庄水库、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方面支出。
7.水土保持项目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杨广城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碳汇量监测及核证项目支出。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节水改造项目支出。
9.防汛项目经费489,9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支出。
10.抗旱项目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应急保供水项目支出。
11.农村水利项目经费215,25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支出.
12.农村供水项目经费1,233,6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13.其他水利支出6,598,533.00元,主要用于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支出。
14.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900.00元,主要用于信创项目支出。
15.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122,673.99元,主要用于化解债务项目支出。
16.2025年非税收入项目经费120,756.5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临时工工资、职工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09,411.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33%。与上年相比减少105,582,750.03元,下降73.02%,完成年初预算的296.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4,58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完成年初预算的71.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在做,而退休工资发放实际由养老保险机构来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0,66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石人社发〔2025〕91号招考录用1人、石人社发〔2025〕136号退休1人、石人社发〔2025〕45号调出1人,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57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异龙湖补水区水库及河(渠)管管护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由上级主管部门做。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6,612,30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2%,完成年初预算的304.78%。主要用于水利系统人员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水资源利用与规划、水土保持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异龙湖保护治理等项目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7,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创项目经费为上级转移支出资金,预算由上级主管部门做。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0,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5年预算以2024年11月在职人员来计算,2024年12月调入1人(石人社发(2021)200号),石人社发〔2025〕91号招考录用1人、石人社发〔2025〕136号退休1人、石人社发〔2025〕45号调出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200.00元,决算为76,4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53.53元,下降23.2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200.00元,决算为61,10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9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00.00元,决算为15,3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10%,完成年初预算的9.73%。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527.53元,下降2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26.00元,下降23.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3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626.00元,下降23.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200.00元,支出决算为76,4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53.53元,下降23.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200.00元,决算为61,1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00.00元,决算为15,3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527.53元,下降2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26.00元,下降23.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3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626元,下降23.1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025年项目减少,乘坐公务用车到项目地检查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水利行业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州市水利部门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等17批次,15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421.38元,比上年减少334,963.34元,下降34.34%,主要原因是以下费用较上年减少,其中:办公费减少101,461.24元,培训费减少160,040.00元,差旅费减少37,640.00元,印刷费减少26,596.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支出内容为:办公费136,879.17元、邮电费11,160.31元、物业管理费1,600元、差旅费97,496元、接待费15,374元、劳务费34,400元、委托业务费27,309元、工会经费28,760.40元、福利费143,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元、其他交通费108,84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水务局资产总额836,903,791.76元,其中,流动资产3,971,776.41元,固定资产6,962,699.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4,749,292.31元,无形资产1,366,356.9元(净值),其他资产489,853,666.8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8,027,438.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220,593.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49.28平方米,账面原值822,482.1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1,329,251.26元;出租房屋960平方米,账面原值2,969,419.8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6,6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26,629.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9,062.2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83,045.0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4,52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附件【石屏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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