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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jytyj/2026-0002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基本职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通过专门教育方式,实施教育矫治,帮助孩子们回归普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32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度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保障了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2025年度收入合计2,029,464.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9,464.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9,115.56元,增长15.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9,115.56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人员支出的计提基数增加,所以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2024年和2025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2025年度支出合计2,029,464.80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505.00元,占总支出的89.51%;项目支出212,959.80元,占总支出的10.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9,115.56元,增长15.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2,858.69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人员支出的计提基数增加,所以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3,743.13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相应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6,505.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6,662.60元,占基本支出的9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42.40元,占基本支出的0.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959.80元。与上一年相比减少13,743.13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相应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红财教发〔2024〕10号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直达专项资金3,556.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红财教发〔2025〕1号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资金34,323.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红财教发〔2025〕42号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级资金7,353.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红财教发〔2023〕2号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专项资金15,070.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生营养餐。

红财教发〔2024〕69号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级专项资金4,677.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红财教发〔2024〕69号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州级专项资金1,560.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石财预〔2025〕1号城乡义务教育初中生均公用经费1,500.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石财预调整〔2025〕1号红财教发〔2024〕29号2024年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104,380.00 元。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和教师培训。

红财教发〔2024〕10号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专项资金1,741.8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生营养餐。

红财教发〔2025〕96号2025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级资金999.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石财预调整〔2025〕15号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9,000.00 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教师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学生活动费用等日常办公开支。

红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第一批资金28,800.00 元。主要用于用于学生食堂和心理辅导室维修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664.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相比增加250,315.56元,增长14.30%,主要原因是:2025年社保费、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以及教职工岗位晋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512,50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0%,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0%,主要用于学校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学生奖(助)学金支出、学校日常运行发展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各项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导致金额有所变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12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6%,主要用于学校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职工工资变动,各项社保基数的调整,导致金额有所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78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9%,主要用于学校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职工工资增加,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导致金额有所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2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4%,主要用于学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导致金额有所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2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且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且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资产总额188,344.74元,其中,流动资产168.15元,固定资产88,176.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845.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798.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572.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6,485.1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207.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207.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附件【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专门教育学校)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