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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dqx/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大桥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桥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安全生产、人大日常事务、政协联络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交通运输、工业经济、科技管理、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大桥乡设置3个事业单位,均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负责群众文化、广播电视及旅游服务,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2.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3.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程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单位,都为独立核算机构。其中:行政单位1个(设置5个内设机构),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石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共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2.党群服务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队。

4.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石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

2.党群服务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队。

4.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委九届八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和乡党委决策部署,聚焦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补短板、坚持不懈固底板、勇于开拓拉长板,全力以赴推动大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抓项目、优服务,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效

奋力推进项目建设。立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等多领域、多环节,着力谋划储备、开工建设、竣工达产一批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动三树底、斐龙村交易市场,大平地燕窝果种植示范基地,六美尼、斐龙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为企服务全程纪实及企业需求闭环销号制度,开展银企对接、村企对接,精准落实惠企政策,及时解决企业困难,做到企业点单、政府接单、督办跟单、办结销单。坚持随叫随到、不叫不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不断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竭力拓展产业空间。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万亩火龙果、万亩河谷热区蔬菜、万亩优质水果,持续推广特色水果、蔬菜和鲜切花种植。用好小额扶贫信贷政策,注重抓标准、抓品牌,在农特产品质量、包装、宣传、营销上下功夫。把群众的经济收入实现从“量”的增加转化为“质”的提升,充分利用果蔬加工厂、六美尼中型桥冷库,延伸产业链,提升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积极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大平地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养生农业,辐射带动村民增收,助推乡村旅游业发展。

(二)坚定不移补短板、强品质,着力提升乡村建设质效

高起点打造宜居乡村。全面推广开展“四清五治”行动,建好农村“五小三公一体系”,坚持“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理念,充分运用村庄规划成果,建立并落实“和美大桥”长效机制。强化村庄垃圾集中处置,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深化示范带动和氛围营造。持续强化历年美丽乡村建设点管护,高质量推进新一轮美丽乡村中心村、整治点建设。高站位落实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这一“命根子”,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实行农民建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审批与监管分离,形成流程清单,落实联审联批,强化全周期监管,对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等行为“零容忍”,对失职失责者从严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面加强新增耕地项目区后期管护和耕种工作,严禁出现新增耕地弃耕、抛荒、改变用途、不按规定种植等情况。高标准践行“两山”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积极推行林下经济,最大化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问题整改。不断抓实森林防火、河道管护,持续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坚定不移暖民心、增福祉,着力提升民生保障质效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强化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积极发展到户项目,加快推动到村项目建设。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做强电商直播基地,着力打响“大桥燕窝果”“大平地沙田米”“石斛花”“火龙果干”等特色农产品品牌,让更多大桥土特产走出本地,实现村集体、群众、合作社、企业共赢共荣。推动民生实事落地。以群众生活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全力以赴解决农村住房与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入村道路硬化项目实施。持续提升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召开教育工作大会,扩大“助学成才”的覆盖面。新建职工之家1个,进一步完善内部硬件设施配置和服务清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增效,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完善留守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关爱保障机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政策,切实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功能。鼓励商会、企业家、乡贤能人充分发挥智慧和力量参与建立扶难帮困基金,支持村级中小型公益事业建设。

(四)坚定不移守底线、保安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涵养乡风文明底蕴。用好农家书屋、老年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全民阅读、理论宣讲等活动下乡,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理论传播矩阵。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家长夜校”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健康家庭”“最美”系列等道德模范的优秀事迹,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社会治理成效。常态化做好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等工作,加强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社会面稳定有序。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深做实“1+4+N”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初信初访处置,坚持风险共防、信息共享、问题共商、优势互补,提高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实现已办结信访件均能案结事了,确保矛盾不出乡,问题不上交。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消防、生产、食品等重点领域环节,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加工作坊、群租房屋等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做到真检查真整改真落实真闭环,坚决避免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全乡应急值守力量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落细落实防汛防火等工作举措,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五)坚定不移抓党建、讲清廉,着力提升党建引领质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眼中有光、肩上有责、手中有活,不折不扣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真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自觉接受乡人大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高效化、公开化、透明化水平。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把提高执行力作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树牢正确政绩观,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尽心竭力为企排忧解难,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上率下纠治“四风”。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践行省委“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州委“三严三化三实”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全面提升政府执行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度收入合计30614680.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63813.93元,占总收入的98.5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50866.98元,占总收入的1.4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69870.91元,增长37.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43536.53元,增长39.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73665.62元,下降37.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正常晋升增资,人员经费收入增加,生产发展类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度支出合计305339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9542.37元,占总支出的54.43%;项目支出13914370.07元,占总支出的45.5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22255.76元,增长33.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5576.87元,增长3.07%;项目支出增加7226678.89元,增长108.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生产发展类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大桥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19542.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05866.55元,占基本支出的93.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3675.82元,占基本支出的6.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大桥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14370.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207952.5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石财预〔2025〕1号大桥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为49950元;

2.石财预〔2025〕1号大桥乡人代会议工作经费为25520元;

3.石财预调整〔2025〕1号拨红财行发〔2024〕29号2024年州级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为6520元;

4.石财预〔2025〕1号大桥乡人大代表活动工作经费为58000元;

5.石单位资金〔2024〕1号非财政性拨款经费为170159.33元;

6.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性拨款部分经费为14124元;

7.石单位资金〔2025〕1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首届登山邀请赛经费为50000元;

8.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性拨款(电费)经费为5186.97元;

9.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性拨款(电费)资金为1191.21元;

10.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性拨款经费为15481元;

11.石财预〔2025〕1号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为5600元;

12.石财预〔2025〕1号2025年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经费为14792元;

13.石财预〔2025〕1号大桥乡纪委工作经费为30000元;

14.红财行发〔2025〕39号2025年8月至12月西部志愿者省级生活补助经费为4166.65元;

15.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性拨款(党委暂存)经费为10395元;

16.石财预〔2025〕1号大桥乡党代会议工作经费为10340元;

17.石财预调整〔2025〕82号2026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费为163000元;

18.红财行发〔2025〕9号2025年组织专项经费为10529元;

19.石财预调整〔2025〕28号2025年县级组织专项经费为11489元;

20.石财预调整〔2025〕1号拨红财行发〔2024〕11号2024年组织专项经费为10477元;

21.红财政法发〔2025〕12号2025年州级命案防控对下转移工作经费为30000元;

22.红财政法发〔2025〕13号2025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为25900元;

23.石财预〔2025〕1号2025年大桥乡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补助资金为1200元;

24.红财教发〔2025〕131号2025年大桥乡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专项资金为37036元;

25.红财教发〔2025〕92号2025年大桥乡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补助资金为1800元;

26.红财教发〔2024〕135号2024年大桥乡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为2100元;

27.石单位资金〔2025〕1号2024年上半年城乡两险工作经费为28800元;

28.红财社发〔2025〕119号2025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为1200元;

29.石财预〔2025〕1号春节、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经费为12000元;

30.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性拨款经费为225元;

31.石财预〔2025〕1号202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为1000元;

32.红财资环发〔2024〕89号2024年国家公益林管护费资金为57830元;

33.红财资环发〔2025〕47号大桥乡2025年天然林停伐管护经费为67613.02元;

34.红财资环发〔2025〕47号大桥乡2025年国家公益林管护经费为39758元;

35.红财资环发〔2024〕89号2024年国家天然林管护费资金为263648元;

36.红财资指〔2024〕4号2025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为255元;

37.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拨款(农财专用材料)经费为2573元;

38.石单位资金〔2024〕1号非财政性拨款经费为64567元;

39.石单位资金〔2025〕1号非财政拨款(农财水厂1)经费为7096元;

40.红财农发〔2024〕107号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为19540元;

41.红财农发〔2025〕52号石屏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第二批资金为7000元;

42.石财预调整〔2025〕1号2024至2025年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农村卫生公厕)资金为100000元;

43.石单位资金〔2024〕1号非财政性拨款(林业)经费为300元;

44.石财预调整〔2025〕1号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为1044.13元;

45.石财预〔2025〕1号森林防火补助经费为69061.2元;

46.石财预调整〔2025〕17号石屏县2025年抗旱应急保供水项目资金为20000元;

47.红财农发〔2024〕112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三树底村委会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为1000000元;

48.红财农发〔2025〕1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大桥村产业功能提升项目资金为798000元;

49.石财预调整〔2025〕47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斐龙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为20000元;

50.红财农发〔2025〕51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大桥社区大平地村燕窝果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为2447800元;

51.红财农发〔2024〕112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他克苴村委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为3795752.56元;

52.红财农发〔2025〕51号石屏县2025年产业帮扶项目资金为17100元;

53.红财农发〔2025〕1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斐龙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为800000元;

54.红财农发〔2025〕75号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三树底村委会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经费资金为198000元;

55.石财预调整〔2025〕5号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石屏县大桥乡斐龙村委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为10000元;

56.红财资发〔2024〕18号2025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为1850元;

57.石财预〔2025〕1号大桥乡“一队一站”建设经费为139000元;

58.红财资环发〔2025〕58号2025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为20000元;

59.红财资环发〔2025〕68号2025年第二批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为30000元;

60.红财资环发〔2025〕75号省级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资金为20000元;

61.红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第一批资金为2095500元;

62.红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第二批资金为244900元;

63.红财综发〔2025〕12号大桥乡团山村委会小白得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为200000元;

64.红财综发〔2025〕29号大桥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为128000元;

65.红财社发〔2024〕84号(上级专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为400000元;

66.红财综发〔2025〕17号乡镇(街道)体育活动经费为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73563.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7%。与上年相比增加6595136.53元,增长32.21%,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8789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税收事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组织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员工正常晋升,相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支出、民兵支出、其他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平安云南建设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1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843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完成年初预算的72.4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286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公共卫生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2884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支出、停伐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27987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4%,完成年初预算的304.0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水利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83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员工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6%。主要用于消防救援事务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支出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600.00元,决算为8647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21.36元,增长5.7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86476.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07.36元,增长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86.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86.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600.00元,支出决算为8647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21.36元,增长5.7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8647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07.36元,增长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6.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数量增加,保险费用随之增加,与之相关的燃油费、过路费等基础运行支出增加;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老化,维修频率和维修费用均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接受捐赠车辆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征缴、林地巡查、林地保护、消防救援等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155.53元,比上年增加15809.34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行政单位、参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大桥乡资产总额14441692.98元,其中,流动资产4422954.2元,固定资产10018738.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5462.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2972.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1409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2733.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97.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37209.6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426.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2733.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3.72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用于保障我乡行政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是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为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准提供保障的一种支出形式。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乡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三公”经费,指我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石屏县大桥乡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