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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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xcx/2026-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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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新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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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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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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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初步构建。
坚决扛牢粮食安全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整改耕地流出问题图斑319.41亩,粮食种植面积年均稳定在1.5万亩以上。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累计种植特色蔬菜8万余亩、特色水果1.5万亩、金竹5万亩、烤烟8千亩,畜牧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积极探索“党组织+科技专家+乡土能人+合作社+农户”模式,建成芭蕉箐甜菜种植示范基地,阿白冲阳光玫瑰园、高端蓝莓园。深化与云南大学合作提升产业科技含量。投资750万元建成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延伸产业链条。乡村旅游形态初显,深化农文旅融合,打造“生态竹乡·绿美新城”品牌,举办“百人竹编大赛”、竹文化美食节等活动,吸引近万名游客到新城体验采摘、避暑,乡村旅游成为增收新渠道。
(2)城乡功能日趋完善,宜居宜业品质稳步提升。
聚焦集镇建设重点,实施改造提升工程,集镇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入150余万元完成雨污管网改造、柏油路面铺设、停车位划定、特色路灯安装等项目。功能短板加快补齐,投资50万元建设新城社区农特产品展销平台;投资60万元建设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资40万元建设民族团结和法治文化休闲广场,集镇品位有效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大幅增强,投入100余万元建成新城乡为民服务中心和党群活动中心,实现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
(3)乡村面貌加速蝶变,和美宜居环境更加彰显。
以建设和美宜居乡村为目标,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积极打造亮点示范,累计投入1100余万元实施芭蕉箐、阿白冲、他个等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争取投资640万元,实施独家、白底亩、长岭干、马力湾以及祭天处、坟岭干等5个30户以下自然村入村道路硬化,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入村道路硬化18.9公里,全乡道路硬化覆盖率从“十三五”末的40%提升至54.6%。投入278万元对18个自然村实施人饮工程改造提升;投入110万元对邑都公路进行修缮,保障群众饮水和出行安全。人居环境水平大力提升,深入开展垃圾污水整治,建成垃圾中转站,保障污水处理站运转;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公厕26座,卫生户厕改造943户;投入500余万元实施河道管护整治。积极服务县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配合做好小箐水库、峨石红高速、滇中引水、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全乡整体发展能力。
(4)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绿色发展底色愈发亮丽。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新城河流域保护治理,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严格落实河长制,压实河长及保洁员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河清河,累计开展巡河1770次,清河行动37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座,生态氧化塘7个,抓好农田退水管理,入湖提水水质持续改善。林长制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认真履职,累计巡林2100余次,完成退耕还林1200亩,公益林保护面积达5万亩;加强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执法,森林覆盖率从“十三五”末的75%提升至78.5%,位列全县第一。
(5)坚决落实政策要求,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要求,努力做到帮扶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帮扶政策稳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动态监测精准到位,每月开展全覆盖监测,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精准管理,全乡现有脱贫户229户803人,监测对象40户137人。帮扶政策全面落实,抓实产业、就业、教育、金融、社保等各项帮扶措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十四五”末,全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5119.01元,同比增长15.23%。问题整改认真到位,对照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问题清零销号。
(6)民生福祉不断增进,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九年一贯制教育成果巩固,高考成绩实现历史突破;总投资600余万元的新城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建成使用,争取资金配备学生用床50套,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行药品零差价报销,医疗服务价格大幅下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8.5万人次,健康“守门人”作用凸显;严格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群众就医条件持续改善。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艺创作屡获佳绩,原创快板荣获全县一等奖,美食文化短片《吃花的云南人》在央视播出;“乡村振兴杯”篮球联赛火热开展,全民健身氛围日益浓厚。社会保障稳步提升,“两险”覆盖面不断拓展,养老、低保、救助等政策精准落实;开发公益性岗位106个;投资120万元建成2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投资50万元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石屏县新城乡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3.石屏县新城乡党群服务中心
4.石屏县新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石屏县新城乡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3.石屏县新城乡党群服务中心
4.石屏县新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度收入合计25960819.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59619.12元,占总收入的99.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200.00元,占总收入的0.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0.21元,同比下降0.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59619.12元,增加171978.08元,同比增长0.67%;其他收入101200元,同比减少172268.29元,下降62.99%。主要原因是今年收到县级单位下拨工作经费较上一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度支出合计26009934.04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0841.13元,占总支出的52.91%;项目支出12249092.91元,占总支出的47.09%。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742.72元,同比增长0.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76731.59元,同比增长9.35%;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1042县委组织部,石组字〔2025〕36号》新招聘公务员1名,根据《县委组织部,石组字〔2025〕29号》调出公务员1名,《县委组织部,石组字〔2025〕29号》调入公务员2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136988.87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马扒岭村委会马鞍山村民族团结进步村建设、竹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城社区凉水箐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项目竣工移交,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60841.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87223.27元,占基本支出的9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3617.86元,占基本支出的5.62%。日常支出增加1176731.59元,同比增长9.35%,本年根据《1042县委组织部,石组字〔2025〕36号》新招聘公务员1名,根据《县委组织部,石组字〔2025〕29号》调出公务员1名,《县委组织部,石组字〔2025〕29号》调入公务员2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25年新城乡举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培训费、开展人代会和党代会两会,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49092.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红财农发〔2024〕112号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经费3566733.6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支出;
红财农发〔2024〕112号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马扒岭村委会马鞍山村民族团结进步村建设项目经费995666.55元,主要用于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马鞍山村民族团结进步村建设项目支出;
红财农发〔2024〕112号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竹子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经费1325469.4元,主要用于竹子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0082.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1%。与上年相比减少2308221.92元,下降9.27%,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1%,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偿还债务共计3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178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4%。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及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武装工作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文化站建设、购买体育用品以及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739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完成年初预算的71.41%。主要用于025年春节、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等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007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计划生育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43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国家公益林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0745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2%,完成年初预算的284.83%。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44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项目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49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024年事业单位30%奖励性绩效补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748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0%。主要用于“一队一站”消防应急救援建设、省级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136.52元,增长150.78%。主要原因是现有部分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旧导致故障频发,维修频次及配件更换成本显著上升,其次因工作需求新增2辆公务用车,新增车辆的保险、燃油、日常保养等费用增加,另外本年度图斑核查、整改等任务量大幅加剧,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显著增加,燃油消耗及车辆损耗随之上升,进而推高运行维护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136.52元,增长150.78%,主要原因是现有部分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旧导致故障频发,维修频次及配件更换成本显著上升,其次因工作需求新增2辆公务用车,新增车辆的保险、燃油、日常保养等费用增加,另外本年度图斑核查、整改等任务量大幅加剧,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显著增加,燃油消耗及车辆损耗随之上升,进而推高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136.52元,增长150.78%。主要原因是现有部分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旧导致故障频发,维修频次及配件更换成本显著上升,其次因工作需求新增2辆公务用车,新增车辆的保险、燃油、日常保养等费用增加,另外本年度图斑核查、整改等任务量大幅加剧,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显著增加,燃油消耗及车辆损耗随之上升,进而推高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6136.52元,增长15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588.40元,比上年增加179954.29元,增长45.3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支付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日常办公费、培训、差旅费、会议、水电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新城乡资产总额6254574.34元,其中,流动资产2258736.71元,固定资产3000571.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95266.4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1012.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1102.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5627.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90247.9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95627.9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4007.95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会计制度:指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4、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附件【石屏县新城乡2025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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