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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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whhlyj/2026-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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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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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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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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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石屏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石机改办发〔2019〕74号)文件精神: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展陈部、社教活动部、库房管理部、文保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作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修缮保护卓有成效
(1)积极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项目的立项、经费申报,争取各级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资,截至目前,石屏文庙、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之苏氏宗祠修缮项目第一期已完成招投标。
(2)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在文化和旅游局的指导下,我所积极配合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龙晖建设集团等单位,采取多种方式为低级别文物建筑筹集维修维护经费及有能力对文物建筑进行活化利用的社会力量,想发设法延续文物建筑生命,主动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多种渠道,为广大游客和在地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和文创产品,推进全县文旅融合发展。2025年,经积极宣传动员,产权人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在住建部门支持、文化和旅游局技术指导下,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符家营杨氏宗祠的不协调建筑进行整治。由异龙镇政府牵头、文化和旅游局技术指导、村委会组织,筹集资金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十老寨何氏宗祠屋瓦面进行抢险性修缮。在文旅局指导下,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观音寺巷36号、孙家寨71号、环城北路32号,产权人出资进行修缮。
2.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石屏不可移动文物点多面广,多为土木结构建筑,且文物产权关系复杂,日常维护、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在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的同时,采定期和不定期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开展巡查、检查。
(2)参与文物消防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对2024年至2025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作出的部署安排,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全县文物点开展了岁末年初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汛期文物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函告各乡镇各部门,要求各乡镇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使用人)整改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隐患自查整改,以各乡镇自查+文物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督促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盗窃隐患、文物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汛期文物安全等。重点加强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已开放利用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节假日期间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持续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3)合力整改文物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排查存在的问题,县文旅、住建、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各乡镇、管理使用单位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一是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县文旅局更换了来鹤亭消防设施设备;更换文庙建筑群、袁嘉谷故居的安防设施设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处置能力得到提升。二是按照文物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乡镇责任,尽力完成各级文保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三是加强古城文物建筑巡查检查,组织人员对古城内文物点开展巡查和宣传,及时向产权人或使用人反馈发现隐患,宣传用火用电知识,守护好文物建筑。此外,对博物馆和纪念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4)创新文物安全宣传方式。利用安全生产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消防宣传月等契机,通过博物馆进乡村、进校园活动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版)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等知识,不断坚定文化自信,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
(5)进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培训。为不断提高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意识,在文旅局领导下,举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2025年7月16日至17日,举办了石屏县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暨文物知识培训,通过讲座、实战演习等方式,切实提升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意识、法律素养与文物保护专业能力,让“安全无小事”的理念扎根于每一位文物建筑守护人心中。9月25日至26日,组织国保、省保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参加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和鉴定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参训人员理论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积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组织普查队员对三普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已掌握的新发现文物线索、普查过程中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按普查标准规范采集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二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石屏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工作力度,根据文物线索,组织人员加大对石屏古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文物调查力度,开展新发现文物实地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录入等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资料。截至目前,已完成436处三普登记点的复查工作,新增文物点84处。
4.探索文物活化利用
(1)开展县域文物游径实践与探索。依托文物建筑及文物建筑所设立的公共文化空间,更好地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学生到文庙、袁嘉谷故居和来鹤亭,开展文物游径体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探索文化遗产服务教育的更多可能性。
(2)配合开展2025年石屏文庙传统儒学文化体验活动。通过传统文化的仪式,让学子们感受明正己身、尊师重教的魅力,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此次活动意在提醒后人敬重先师和认同先师教诲的礼仪。
(3)在坚持文化生态保护前提下,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依托文化事业平台,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及人文化人才孵化路径,在石屏古城及异龙湖周边开展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实践与探索工作。今年以来,进行活化利用的文物建筑有县级文保单位松村传统民居建筑群之杨绍文三兄弟民居。
5.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积极配合开展石屏县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尽力完善文物保护“四有”工作,提供文物保护相关材料;参与修改石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评估文本,根据职责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起草《石屏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等。
6.袁嘉谷纪念馆工作
(1)积极做好纪念馆的陈列展览、节假日公益讲解等工作,不断擦亮袁嘉谷先生这一文化名片,时刻提醒世人见贤思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讲好家教家风故事。
(2)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纪念馆的知名度。2025年国庆期间,配合开展状元文化体验活动,让游客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传统文化,进一步理解石屏深厚的文化底蕴。
7.精准统筹保障资金,夯实免费开放根基
2025年,县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5万元全额拨付到位并规范使用,严格执行“审批有制度、支出有依据、监管有流程”的管理模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聘请人员薪酬发放、场馆物业管理、水电运营及基础设备维护,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同时,结合事业单位财务规范及收支两条线要求,完善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体系,保障场馆日常运转与免费开放工作稳定推进。
8.提质陈列展览矩阵,拓宽文化传播维度
(1)优化基本陈列,丰富内容供给。结合观众需求与文物保护需求,对序厅、文物厅、科举厅等核心展区展品进行动态调整与补充,升级“山长室”“考棚”等场景复原体验区,增强展览的互动性与沉浸感。
(2)强化展览联动,扩大文化影响。7月,至玉溪市博物馆交流展览,“诗韵流芳——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特展”,共展出文物67件套,作为石屏县博物馆馆际交流的重要项目,本次展览是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实践。展览于7月25日开幕,持续至9月17日,吸引玉溪市观众近1万人。
(3)跨界联合办展,激活古建空间价值。6月联合县幼儿园在李恒升故居举办 “童展家乡美 浸润美育情” 师幼艺术作品展,设置 “黛瓦烟湖绘古韵”“绣剪流芳承彝韵” 等五大展区,汇聚近 500 名幼儿的黏土豆腐坊、剪纸古建筑等创意作品。展览将百年古建与现代童真艺术结合,首日观展达 3000 余人次,实现在地文化与美育教育的深度融合,获文化学者与市民广泛认可。
(4)拓展线上渠道,实现“云逛馆”。依托微信公众号持续推进线上博物馆建设,发布展览预告、文物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70余次,开设“第四次文物普查专题”“石屏珍宝专题”,让公众足不出户即可便捷获取文化资源,打破时空限制。
9.优化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惠民服务效能
(1)升级硬件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完成展厅老旧灯具更换、监控系统迭代升级,优化库房业务用房功能布局,为文物保护与观众参观提供更安全、舒适的环境。
(2)强化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开展讲解员专项培训3次,内容涵盖接待礼仪、灵活讲解技巧、应急服务规范等,严格执行讲解员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团队专业能力。目前,已建立起较为稳定的讲解员队伍4人,在2025年国庆期间,讲解服务150场。
(3)保障开放时长,贴合公众需求。全年免费开放天数达315天,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9:00-17:00(周一闭馆),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适当延长开放1小时,有效匹配公众休闲与学习时间。截至目前,石屏县博物馆累计接待游客20万人次(其中青少年7.2万人次),袁嘉谷纪念馆接待14万人次(其中青少年5.3万人次),服务质量与接待能力获公众认可。
10.深耕社会教育品牌,激活文化育人价值
(1)馆校共建打造基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文化自信,石屏县博物馆在石屏县第一中学建立集地方史教学、研究、展示为一体的“文献名邦特色历史教育实践基地”,与2025年6月在石屏一中揭幕挂牌。利用石屏县博物馆丰富的历史文物和资料,结合石屏县第一中学的教育资源,开展地方史研学活动和文史专家讲座、双方共同打造研学活动,增强学生对石屏历史文化的了解和热爱,培养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文化认同感。2025年,共进行专题讲座5次、组织研学活动2次。
(2)“流动博物馆”基层行。5月联合袁嘉谷纪念馆走进孙家营小学开展“状元文化进校园”活动,以文物复刻品与互动讲解普及本土历史,覆盖师生200余人;7 月联合异龙镇社工站、袁嘉谷纪念馆开展 “探秘状元故居,传承文化梦想” 活动,组织 25 名留守及困境儿童探访故居古籍、体验投壶礼射等传统游戏,通过沉浸式课程搭建文化滋养桥梁。
(3)主题节点特色活动。国际博物馆日围绕“博物馆与文化传承”主题,举办“古建摄影展”“印章打卡”“非遗手作”等活动,参与人次超600;暑期开展“我是小小文物普查员”研学活动,串联玉屏书院、刘昆府故居、野外遗址等,让青少年深度体验文物普查,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全年150余场公益讲解,服务游客超1.2万人次。
(4)联动研学实践,构建活态展示体系。5 月国际博物馆日期间,牵头开展 “文献名邦・古今对话” 研学活动,串联石屏一中、袁嘉谷故居、玉屏书院等点位,组织学生提取古建筑 “暗八仙” 符号、制作研学手账、拍摄文化短视频,形成 “边疆儒学传播” 调研报告,为迪拜国际博协大会提供本土实践案例。全年承接研学团队40批次,覆盖师生2000 余人次。
(5)创新文创产品体系,赋能文化产业发展 。立足石屏地方文化特色,深化文创产品开发与营销,推出“石屏记忆”系列新品,包括馆藏文物纹样笔记本、状元文化主题帆布袋、古城地标冰箱贴等;升级“文城觅迹”文创盲盒,新增“古建探秘”“非遗体验”等隐藏款,引导游客探索古城文化,产品实用性与纪念性兼具,获得市场广泛好评。
11.筑牢文物保护防线,守护地方文化根脉
(1)馆藏文物保护。8月因雨季湿度超标,临时关闭文物展厅实施设施维护,对纸质文物开展霉变防控与修复,对受损文物进行清理保养,全面清洁展厅,并紧急购买工业用抽湿机对文物展厅进行抽湿,保障馆藏文物安全。
(2)文物修复推进。积极协调财政资金,推进2023年立项的可移动文物修复项目,完成部分文物前期检测与修复方案优化,规避文物滞留风险,为后续修复工作奠定基础。
(3)预防性保护强化。定期对库房及展柜文物开展防虫防霉处理,完善文物档案管理;针对展厅恒温恒湿设备老化问题,制定阶段性维护方案,减少文物霉变风险,确保展出文物安全。推进预防性保护项目入场施工。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收入合计2953852.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9852.00元,占总收入的99.86%;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38元,占总收入的0.14%。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6827.01元,增长50.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2826.63元,增长50.73%,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4000.3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度无此项收入,本年度州第八次社科联转入课题研究费及往来账户利息收入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支出合计2953852.38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192.00元,占总支出的48.15%;项目支出1531660.38元,占总支出的51.8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6827.01元,增长50.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6081.46元,下降8.73%;项目支出增加1132908.47元,增长284.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2192.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1380975.21元,占基本支出的97.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216.79元,占基本支出的2.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1660.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石单位资金〔2025〕1号红河州第八次社科规划课题研究资金1600.38元,主要用于文化遗产经济学视角下泛博物馆群概念验证研究课题研究。
2.石财预调整〔2025〕72号石屏县博物馆馆藏书画珍贵文物修复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对石屏县博物馆30套57件书画珍贵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修复,清除文物表面污渍,修复动物病害,恢复文物基本面貌。
3.石财预调整〔2025〕72号石屏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文物配置一批防震专用文物储藏柜架及186个无酸纸专用囊匣,减少和减缓外部环境对文物的不利影响,提高文物保存保管能力;配置必要的手持式环境检测设备,达到及时掌握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整体质量状况的目的。
3.红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第一批项目经费7277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5〕10号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资金8300.00元,合计:736000.00元,主要用于清偿“6·30”台账锁定拖欠企业账款债务。
4.石财预〔2025〕1号石屏县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免费开放项目经费100000.00元,石财预〔2025〕1号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经费50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5〕53号石屏县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70000.00元,合计22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丰富陈列布展内容、举办展览费用、水费、电费等支出。
5.石财预调整〔2025〕1号红财教发(2024)20号石屏县博物馆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补助经费6906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监控设备设施维修;购买办公设备电脑及录音等办公设施设备。
6.石财预调整〔2025〕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15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3%。与上年相比增加265126.63元,增长13.55%,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3956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8%,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电费、水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5年度石屏县博物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上级补助经费增加,上级补助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决算数超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26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完成年初预算的51.4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1人,辞职1人,养老保险缴费期数减少;预算安排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助、支出转由社保代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00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完成年初预算的88.7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保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转退休1人、辞职1人,缴费基数减少。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3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88.1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转退休1人、辞职1人,缴费基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00.00元,决算为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50.00元,下降62.47%。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30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71%,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650.00元,下降6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00.00元,支出决算为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50.00元,下降62.47%。下降原因:严格管控车辆使用频次,下乡文物巡查、野外普查统筹合并出行,大幅减少燃油、维修、过桥过路等费用支出;车辆日常保养简化,非必要维修暂缓实施,节约车辆运维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控运行成本,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实行先审批、后派车,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卡专车专卡,实行定点维修,故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支出程序,做到无公函不接待、同城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接待、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故决算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50.00元,下降6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控运行成本,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实行先审批、后派车,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卡专车专卡,实行定点维修,故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接待费,本年度上级文旅、文物部门督导检查、博物馆交流学习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于全县文物巡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下乡、文物安全检查、文物项目现场踏勘等公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文旅、文物部门督导检查、博物馆交流学习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图书馆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故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2580082.67元,其中,流动资产51793.91元,固定资产326172.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70000.00元,无形资产3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629116.4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7431.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173.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413.1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 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
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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