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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rmzfbgs/2026-0010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

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0.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2.负责县政府办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的指示。

13.组织协调县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14.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5.承担中共石屏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6.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法规,积极推动我县的对外开放。负责处理全县的外事和政治性涉外事项。

17.参与做好石屏县公务接待工作。

18.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秘书科、综合科、文稿科、议案科、政务公开科、信息技术科、行政人事财务科、政策研究科、总值班室、督查科、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县委外事办和县政府外事办秘书科、烤烟生产科;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非独立预算事业单位2个,即: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烟草产业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本年度,县政府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我县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立足“承上启下、协调左右、服务全局、保障运转”核心职能,聚焦参谋辅政、统筹协调、督查落实、政务保障、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六大重点,务实担当、提质增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及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五个坚持”重要要求,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3”工作思路,切实完善机制体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协作意识,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保障服务作用、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三服务”工作能力水平,有效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印发<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石办通〔2024〕5号)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减硬要求、硬指标,控制好文件数量。把好文件篇幅关,发扬“短实新”文风,杜绝“穿靴戴帽”,文件精简成效明显。规范机要保密、公文传递、批办等工作。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和综合材料及各类专项材料的起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深化电子政务,加快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与考核。明确督查重点,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采取多种督查方式,全程跟踪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切实加强车辆、水电、文印等事务管理,严格审批办公用品及设备更换,大幅缩减人、车、会等费用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行政后勤、会务组织及接待工作,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坚持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处理制度,严格按时限上报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做好外事侨务工作,加强出境安全宣传和因公出国(境)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涉外疫情常态化协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政府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和报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重点工作中的新成效、新做法、新亮点及时总结提升,认真做好日常工作信息及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规范信访接待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省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公室化解各类上访事件的能力。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抓好异龙湖保护治理及乡村振兴工作。抓好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打好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战。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学习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化作风建设,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大力弘扬苦干实干、勤奋敬业精神。加强机关党建,按要求开展各项党建活动,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加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做好角色定位,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提升县政府办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三个服务保障能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收入合计25,813,033.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12,170.31元,占总收入的96.1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0,863.39元,占总收入的3.8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54,460.64元,增长77.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63,796.98元,增长83.14%;其他收入减少9,336.34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烤烟生产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支出合计26,607,706.86元。其中:基本支出8,332,712.95元,占总支出的31.32%;项目支出18,274,993.91元,占总支出的68.6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58,735.53元,增长92.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374.70元,下降5.40%;项目支出增加13,234,110.23元,增长262.54%。主要原因是烤烟生产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32,712.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64,927.75元,占基本支出的9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785.20元,占基本支出的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74,993.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政事务工作项目经费1,309,928.36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室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红财预发〔2024〕69号2024年“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贴资金项目经费12,550,000.00元,主要用于“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烟农补贴,使“2260”烟叶在云产卷烟品牌一类及以上卷烟配方中使用比例稳步提高,不断提升对云产高端、高价卷烟特色优质原料保障能力。

3.政府无线电管理及电子政务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内网的网络邮电费,政府网站、OA系统管理及运维服务等费用。

4.信创项目经费9,660.00元,主要用于信创电脑采购。

5. 拨红财行发〔2024〕3号文件2024年重大节日慰问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

6. 2025年烟叶收购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烟叶收购相关工作资金补助。

7. 2025年烟叶市场秩序维护经费402,042.00元,主要用于全县“两烟”市场秩序维护工作经费补助。

8.烤烟移栽组织经费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烤烟移栽组织工作经费补助。

9. 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法律顾问、协调法律顾问事宜相关费用。

10. 招商引资专项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11. 政府全会经费49,2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会议材料印制、会议餐费、会场服务等费用。

12. 调研专项资金19,8790元,主要用于工作调研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13. 政府外事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外事工作办公费。

14.红财预发〔2024〕130号2024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144.00元,主要用于补助有关部门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15.烟叶市场秩序维护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两烟”市场秩序维护工作经费补助。

16. 2025年春节慰问经费13,945.00元,主要用于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慰问。

17. 2025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868,300.00元,主要用于绿色生态烟叶发展,生物质地料烘烤、烟叶衣残快速检测、STP项目试点、绿色生态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等推广项目。

18. 2025年省内特色特需烟叶扶持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特色特需烟叶种植规模与品质提升、提高烟农收益、稳定地方烟叶税,推动烟草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19. 烟叶生产工作(单位)资金757,598.10元,主要用于烟叶生产工作经费。

20. 烟叶生产工作(单位)经费35,896.45元,主要用于烟叶生产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2,17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5%。与上年相比增加11,363,796.98元,增长87.09%,完成年初预算的229.89%。主要原因是烤烟生产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44,88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7%。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经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增资费用增加,为做好办公室“三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导致各类支出增加。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56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资金包括退休人员的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7,83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4,107,4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9%,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烤烟生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电脑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7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00元,决算为77,44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613.26元,下降26.2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208,11.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87%,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6,63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13%,完成年初预算的56.63%。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及本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及本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812.74元,增长3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426.00元,下降37.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6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426.00元,下降37.12%;国(境)外接待费上年及本年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7,44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613.26元,下降26.2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20,811.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6,6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及本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及本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8,12.74元,增长降3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426.00元,下降37.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6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426.00元,下降37.12%;国(境)外接待费上年及本年无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检查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异龙湖环境保护治理、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调研和外县到屏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785.20元,比上年减少5,323.58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事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40,288,597.05元,其中,流动资产9,478,187.64元,固定资产30,810,409.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13,870.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465.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696.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768.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646.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646.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lsx